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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农药不可弃而不管

发布日期:2014-03-13  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  作者:   点击量:

据报载,湖北省近日全面启动废弃农药的无害化处置工作。这一项目是环境保护部与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合作的协议项目,将收集、包装、运输湖北省境内的2000吨废弃农药和农药废弃物,通过水泥窑共处置、高温焚烧或非焚烧方式,对其进行满足环境无害化要求的处置。  对废弃农药及农药废弃物实施无害化处理已经刻不容缓,湖北省这一项目的启动,无疑意义重大。这是确保农业生态安全的需要,也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需要。当前,除了湖北省之外,各地政府也应当积极承担起这一责任,克服各种困难,把废弃农药的无害化处置工作做好。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生产离不开农药的使用。这些年来,经过一定量的积累,各地废弃农药及包装物呈现量多面广的态势,废弃农药及包装物随意处置情况严重。在田间地头,人们很容易发现被随意丢弃的各种农药包装物。这些包装物多为聚酯类、铝箔纸材质,在自然环境下不易降解,可残留数百年,严重污染环境,影响农作物生长。废弃包装内的残留农药,也会因自然挥发或渗入地下,对水质和土壤造成污染,危害人类健康。因此,加强废弃农药及农药废弃物的处置管理已迫在眉睫。对此,笔者建议如下:  提高认识,把废弃农药及农药废弃物管理工作提上议事日程。要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帮助农村干部和广大农民提高思想认识,管理、处置好废弃农药及农药废弃物。  完善法规,将废弃农药及农药废弃物管理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一方面,就全国层面而言,应当尽快就这一工作进行新的立法;另一方面,各地要积极开展地方立法和建立规章工作,按照权限及时出台废弃农药及农药废弃物管理法规。  明确责任,构建废弃农药及农药废弃物处置、管理安全网络。农药的生产、销售、使用和管理涉及农业、供销合作社、环保等多个部门,应早日界定责任,明确管理主体。要通过明确责任主体,逐步建立一个安全有效的管理网络,形成一方主抓、各方配合、齐抓共管的局面,使废弃农药及农药废弃物处置管理步入良性轨道。


   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