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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肥“合二为一”不是梦

发布日期:2012-12-19  来源:世界农化网  作者:   点击量:

   众所周知,农作物的生长和丰收离不开三要素:种子、肥料、农药。一般而言,没有种子,就没有农作物;没有肥料和农药,就不能保证农作物增产增收。一种农作物要想丰收,除优良的种子外,离不开肥料和农药。那么,肥料、农药这两因素是否可以“合二为一”?
   具有杀抑农作物病、虫、草害或作物生长调节中的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功能,且能为农作物提供营养或同时具有提供营养和提高肥料及农药利用率的功能性肥料,就是“药肥合剂”。
   通俗讲,药、肥“合二为一”就是“药肥一体化”。它将农业中使用的农药与肥料两种最重要的农用化学品统一起来,考虑两者自然相遇后各自效果可能递减的影响,将农药的植物保护和肥料的养分供给两个田间操作合二为一,节省劳力、降低生产成本。当农药和肥料均处于最佳施用期时,能提高药效和肥效。近年来世界一些发达国家已将农药与肥料合剂推向市场,被第二次国际化肥会议认为现代最有希望的药肥合剂(KAC)就是在其中加入除草剂、微量元素和激素。目前,国外的药肥合剂制造已发展成为一个庞大的肥料工业分支,国内药肥工业尚不完善,存在很大的差距。
“药肥一体化”议题给我国农资行业提出了一个新的理念和思考。这个理念并非“空穴来风”,国外药肥已经做了几十年,中国由于药肥分开管理的原因,起步较晚,尚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但化肥、农药销售的渠道相同,都是销售给农村市场;服务对象相同,都是服务农民,都是为农作物的科学生长和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服务,所以我们要打破固有的思维模式和疆域划分,把肥和药有机结合起来,提升产品的附加价值和品牌知名度。毫不夸张的说,药肥一体化是农化行业未来发展的必然,也是整个农资行业发展及与国际接轨的未来。
“药肥合剂”的优点
   国内外化肥与农药专家认为“药肥合剂”的开发和推广应用,一般具有以下9个方面的优点:
   1.平衡施肥、营养齐全。“药肥合剂”中养分含量是根据农作物需肥规律和土壤养分丰缺状况而确定的,其中含有农作物所必需的多种元素。
   2.广谱高效、一次搞定。“药肥合剂”是将农药成分科学复配而成的,对农作物生长期间的病、虫、草害,尤其是草害,基本上可以一次搞定。除草“药肥合剂”中的除草剂是科学复配而成的,对农田各种杂草均有良好的防除效果,使用一次即可确保农作物在整个生育期间均无杂草危害。
   3.前控后促,增强抗逆性。农作物使用“药肥合剂”后,均表现出前控后促的生物效应。
   4.肥药结合、互作增效。把农药和肥料在一起均匀混合和分散以后,能使农药的分散度提高20倍以上,从而能对作物的根系起到一个很好的保护作用,免受地下害虫的危害,对作物增产、肥料的吸收有大大的提高,同时肥料又能促进农药的吸收。除草“药肥合剂”中肥料和除草剂混合后,一般可使肥效增加到6%~8%,药效可增加10%以上。
   5.操作简便、使用安全。“药肥合剂”一般可作浅层基肥使用,如施用。除草“药肥合剂”以后,除草剂便分布在3~4cm的土层中,能把杂草封杀在萌芽状态。同时,由于具有选择性,因面对农作物的生长无不良影响。
   6.省工节本,增产增收。使用除草专用肥,将施肥与农药田间作业合二为一,既简化了农事操作程序,又减轻了劳动强度,同时还能使农作物增产增收。
   7.以肥代料,安全环保。单一的农药制剂,在生产过程中要使用大量的填料或溶剂,有些填料或溶剂,尤其是溶剂既不安全,也不环保,用肥料代替这些填料或溶剂,就可有效的解决安全环保问题。
   8、储运方便,低碳节能。“药肥合剂”储运十分方便,同时由于单一的农药制剂中对农作物病、虫、草害没有什么作用的大量填料或溶剂,被农作物生长必需的肥料所替代,大量节约了溶剂的运输量和使用量,从而可以低碳节能,符合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发展原则。
   9、多方受益,利国利民。由于“药肥合剂”具有上述八大优点,因此可以说是多方受益,利国利民。
“药肥合剂”发展沿革
   关于“药肥合剂”的研究情况最早的是除草药肥的研究,资料记载最早见于1964年《日本东北农业实验场研究报告》。在20世纪60年代初,以本谷耕一为代表的研究人员研究将除草剂五氯苯酚(PCP)混入肥料中作基肥施用,以期达到节省劳动力,延续除草效用的目的。研究结果表明,在田间施用混入PCP的NH3-N肥后,能防止NO3-N的损失,因为PCP能抑制土壤中的硝化细菌的代谢作用,使硝化作用受到阻碍,从而得到PCP与肥料混合施用不但可以维持其药效,并有抑制硝化作用。在20世纪60年代中期美国科研人员发现年草净能强烈抑制硝化作用和反硝化作用,减少氮的损失,还能增强生物固氮,故能增加土壤中氮含量。前苏联在杀虫剂的施用上推广乐果和磷肥制成颗粒肥料,避免乐果乳剂在水溶液中逐步分解失效。相关的研究还有Salam在水稻试验中证明,呋喃丹和甲拌磷能促进水稻对氮素的吸收,两种杀虫剂与氮肥相互作用是增效的,Brahim研究不同氮肥和杀虫剂对棉花的混用作用等等,都最得了一定的成果,为以后更多的药肥研制奠定了基础。目前世界上许多高效省力的药肥正处于研制和开发中。
   我国对“药肥合剂”的研究起步较晚,始于上世纪80年代。据报道青海省用燕麦敌2号防除麦田杂草6.2万公顷,其中多是以化肥为载体进行施药。浙江和宁夏研制的除草尿素,采用包衣法将除草剂包裹在尿素颗粒外表,在生产上作追肥施用,虽已形成产品,因肥料和除草剂的过分单一,营养不全面,杀草谱较窄,综合应用效果不理想,仍未推广应用。此外,报载浙江的黄尿素研制成功,推广应用不足6667公顷。新近报道福州根据以上情况,进一步研究出一种新型的稻田化学除草与追肥结合的除草剂黄尿素,对稻田主要杂草如矮慈姑,异型莎草、鸭舌草等均有显著防效,总体防治效果达94.6%~97.8%,除草效果优于常用的丁草胺、丁扑、扑草净,防效提高19%~24%,对水稻生产无不良影响,肥效明显,有增产作用。2005年山西忻州市和广东省深圳市研制的水稻除草药肥(N:P2O5:K2O=19:9:13,含0.074%苄嘧磺隆+丁草胺)的田间试验结果表明,对水稻田禾本科、莎草、阔叶杂草均有良好的防除效果,对水稻秧苗无害,使用该产品的水稻产量与常规施肥相当,田间2个操作合二为一,降低生产成本,大大简化了水稻栽培技术,有着良好的应用前景。除以上对稻麦药肥的开发外,人们也正积极开发其它作物的专用复合药肥。如中科院南京土壤研究所研制的包膜药肥适用于水稻小麦;山东临沐复合肥厂研制的多功能花生防线剂一号等。
   目前,我国“药肥合剂”的剂型以颗粒剂为主,农药有效成分以除草药肥为主,从取得农药登记的产品不难看出,所用的除草剂原药主要有这么几种:苄嘧磺隆、吡嘧磺隆、苯噻酰草胺、丁草胺、丙草胺。其中以苄嘧磺隆、苯噻酰草胺、丁草胺最为重要。肥料有效成分以N、P、K为主。从取得农药登记的产品看,这些“药肥合剂”产品均是面向水稻田的药肥产品,目前针对旱地作物的药肥产品几乎是“一片空白”。我国的“药肥合剂”还刚刚开始起步,迈向成熟阶段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希望有“远见卓识”的企业家们为我国“药肥合剂”的研发谱写“新篇章”。
开发“药肥合剂”的几点建议
一是国家层面上的建议:
   1.国家应加强“药肥合剂”市场的研究,积极鼓励企业开发适销对路的产品和使用技术,“多快好省”的满足农业生产对肥料和农药的需求。
   2.国家应出台相关的政策,在项目、资金、税收等方面,给予“药肥合剂”的研发和生产企业积极支持和大力扶持。
   3.国家要重点支持“药肥合剂”核心技术、关键共性技术的开发和应用,鼓励企业自主创新。
   4.国家要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鼓励机制,鼓励和支持企业、研究单位到海外申请专利、登记产品和注册商标,从科研、生产到销售等环节,强化知识产权意识,提升“药肥合剂”研发和生产企业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和保护能力。
   5.国家应结合农业生产和农药行业发展情况,制定和适时更新和发布“药肥合剂”鼓励目录,引导企业有目的开发产品。
二是相关部门层面的建议:
   1.相关部门和各级农药工业协会积极引导农药生产企业参与“药肥合剂”的研发与推广应用。
   2.有关部门出台相关的“药肥合剂”的登记政策,减免不必要的试验,减少登记试验费用,加快登记审批速度,降低登记门槛。目前正规从事药肥生产,对企业来说门槛是很高的,一个新农药制剂的注册登记,需要经过毒理、环境、药效、残留等方面的试验,通常要花费3年以上的时间,耗资数十万元,很多小企业根本耗费不起这么长的时间,也承担不起高昂的成本支出。
   3.相关部门,尤其是植保部门要主动、积极做好“药肥合剂”的推广应用工作,为“药肥合剂”进入市场创造有利条件。
   4.加大对“药肥合剂”的政府采购力度,对“药肥合剂”企业实行优先采购。
   5.是鼓励产学研结合,实行“政府搭台,产学研唱戏”,支持企业建立技术中心,与科研单位、高等院校等组成产学研实体,引导企业、科研单位、高等院校开展有针对性的创新工作,共同做大做强“药肥合剂”产业。
   6.药肥行业尚处于萌芽期,行业标准与市场有待规范化。鼓励企业争做行业的标杆,积极参与行业规则的制定。
三是技术层面的建议:
   1.农药生产企业应该高起点、走自主创新的道路,自觉跳出“同质化陷阱”。从目前为数不多的登记产品看,“同质化现象”十分严重:生产苄·丁药肥颗粒剂的企业有8家,其中含量为0.1%的1家,含量为0.35%的1家,含量为0.64%的1家,含量为0.21%的2家,含量为0.32%的3家;生产苄嘧·苯噻酰药肥颗粒剂的企业有3家,含量为0.11%的1家,含量为0.2%的2家;生产苄嘧·丙草胺药肥颗粒剂的企业有3家,含量为0.1%的1家,含量为0.2%的1家,含量为0.3%的1家。“同质化”只能“鱼目混珠”,“同质化”只能“恶性竞争”,“同质化”只能“你死我活”。因此,除开发除草药肥外,还要加大杀菌药肥、杀虫药肥的开发力度。
   2.剂型应该“多样化”。目前登记的产品基本上是单一的颗粒剂,这与除草药肥的性质、适用技术等有关。应该结合农作物在不同生长时期易发生的病、虫害和在该时期农作物所需的肥料及肥料的性质,科学的研发药肥水乳剂、药肥悬浮剂、药肥微乳剂、药肥水分散粒剂等一系列的环保剂型。
   3.打破水田用、水稻用药肥产品的“僵局”,研发旱地用、各种农作物用的系列药肥产品。
   4.不断改进“药肥合剂”的生产工艺,提高“药肥合剂”的技术水平。如采用独特的包膜工艺,肥料分层释放,可有效减少肥料的流失,提高肥料利用率;采用多层包衣技术,药效更稳定,外型更美观。既能防止产品在运输和存贮中有效成分的脱落,又使各有效成分分布在各自的空间里互不影响,从而保证了产品的稳定性,药效自然更稳定。
   5.最大限度的发挥“药肥合剂”中肥料的特殊作用,不仅要开发基肥系列“药肥合剂”,还要开发追肥系列“药肥合剂”;不仅要开发撒施肥系列“药肥合剂”,还要开发喷施肥系列“药肥合剂”;不仅要开无机肥系列“药肥合剂”,还要开发有机肥系列“药肥合剂”,如氨基酸、腐植酸系列“药肥合剂”。
   6.农作物的生长除需要N、P、K三要素外,还需要,Fe、Zn、Cu、Mn、Mg、B等多种微量元素,应该积极开发多元素的“药肥合剂”。
四是其他方面的建议:
   1.由于“药肥合剂”在产品稳定性、使用同步性及作物安全性等方面可能存在某些缺陷,建议加强管理,慎重开发,严格产品质量,确保效果和安全。
   2.加强对“药肥合剂”产品的科学性、合理性及农业生产实际需求的审查,根据实际需要,对使用风险小、农业生产和农民确实需要的方可允许登记。
   3.进一步完善登记和标签标示要求,严格限定“药肥合剂”登记的农药种类和使用范围,防止出现药肥混剂过多、过滥等不良倾向。
   4.目前的除草药肥技术还不是很成熟,还有诸多缺点,目前更适宜大户使用,对散户而言,性价比较低。应该开发性价比高、适宜广大中、小户使用的“大众化”产品。
   5.目前药肥市场上的优秀产品非常少,应果断推出产品进入这一领域抢占市场,然后再不断完善自身的产品。在“药肥合剂”市场,应该尽快跑出“黑马”。


   来源:世界农化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