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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企业延续核准行动迟缓

发布日期:2014-03-13  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  作者:   点击量:

从6月6日召开的浙江省农药企业延续核准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正在进行的农药企业延续核准工作进展并不顺利。目前已经将资料报送国家发改委核准的企业只有全国应上报企业的四十分之一。在国家规定时间内无法完成农药企业延续核准工作已成定局。   据了解,根据国家发改委办公厅[2005]1191文件要求,2000年以前核准过或取得有效生产许可证和登记证的农药企业,2006年12月底前必须完成延续核准手续,逾期不能办理。但据浙江省经贸委医药石化行业办公室主任周主法介绍,在全国1600余家今年必须完成延续核准的企业中,已经将资料报送国家发改委核准的企业只有40余家。而国内农药产量第二大的浙江省的情况也不乐观。今年年底前浙江需完成延续核准的企业共有100余家,目前已具备条件并上报国家发改委的只有9家。   导致该项工作进程受阻的原因,除企业的负责人认识还没有到位,企业迟迟没有行动,企业对申请程序、资料要求等不甚了解外,主要还由于目前农药行业动荡较大。目前有不少农药企业面临搬迁改造,影响了申报工作。有的企业正在搬迁,老装置已经拆除,新装置正在建设;有个别企业连建设地点都还未落实,资料无法准备;有的虽然在生产,但是搬迁要求和时间已经确定,环保要求也落实不了。而根据目前农药管理的有关法规,企业的核准或延续核准均要''先建后核'',即在延续核准中企业必须存在,近期国家又对搬迁企业的环保批复权限进行了明确,异地搬迁(含省内搬迁)均应由国家环保总局负责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批复。这大大增加了搬迁的难度,延长了搬迁审批程序和时间。   据了解,农药企业的延续核准管理是国家修订完善《农药管理办法》后新实施的一项业务管理工作,也是国家为加强对农药生产企业的管理、提升农药生产企业的素质和水平而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


   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