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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药结构调整稳步推进

发布日期:2014-03-13  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  作者:   点击量:

2005年,中国农药行业继续抓紧结构调整,取得明显成效。据统计,杀虫剂所占比重继续下降,降为41%,比2004年下降3个百分点;杀菌剂、除草剂所占比重继续提升,分别达11.1%和28.9%,比2004年分别提升0.1和0.3个百分点。   高毒有机磷农药禁用、淘汰和替代工作进展顺利。自2003年底国务院批准国家发改委和农业部关于削减生产和施用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请示后,2004年撤销了含有5种高毒农药的复配产品登记证和生产批准证书,禁止在国内施用含有5种高毒农药的复配产品,削减总量的15%,年产量控制在10万吨左右。2005年除原药生产企业外,撤销其他企业含有5种高毒农药制剂产品登记证、生产批准证书和生产许可证,并将5种高毒农药的施用范围缩减为棉花、水稻、玉米和小麦4种作物,削减总量的20%,年产量控制在8万吨左右。这使国内农药产品结构更加合理,鹿特丹公约中包括的高毒品种加速了在全国的全面禁用。同时,高毒有机磷农药替代产品开发及生产步伐进一步加快。至目前,国内已安排高毒农药转产和替代项目29项,总投资22.55亿元,项目实施后,预计年可替代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9.3万吨,产量替代率达77.5%。目前,5种高毒农药产量占农药总产量的比重已由原来的25%下降到9%左右。   随着农药产品结构日益趋向合理,国内农药生产蓬勃发展,出口与日俱增。然而,从世界范围看,我国农药行业发展水平仍远远不够,要想从世界农药大国跨入强国之列仍任重道远。   首先,高毒、高残留农药的限禁用工作仍是当前我国农药结构调整首先要解决的问题。为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良好的生态环境,必须对现有占我国农药总量35%以上(占杀虫剂一半以上)的高毒、高残留农药限制、禁止生产和施用,并加速淘汰。 其次,国外因受专利保护,开发的农药新品大多独家生产,如法国的溴氰菊酯、英国的功夫菊酯、德国的百树菊酯、日本的杀灭菊酯。而我国恰恰相反,一个品种多家生产,市场看好时几十家蜂拥而上,使产能迅速膨胀,市场供应过剩,到头来相互压价竞争,如不加以遏制,国内农药企业将会继续在混战中自相残杀。因此,农药监管部门必须按照《农药管理条例》,清理整顿现有企业,继续做好重新申报、审批、发放生产许可证工作。对加工厂、分装厂、复配厂的清理整顿,更要加大力度。我国应加大农药新品研制投入,加快开发更多活性高、毒性小、残留少的新品。(信息来源:中国化工报)


   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